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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与老街保护探秘
来源:庐江民俗文化网    发布时间:2017-01-04

 

古村落与老街保护探秘

——在安徽省老街保护与文化传承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

安徽省民俗学会会长   王贤友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安徽省老街保护与文化传承学术研讨会,十分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我们将把大家的建议梳理,在适当的时候以学会的名义,上报省里有关部门,我们学会将以《乡音》出版的机会,推出大家的意见,期望引起社会的关注。

在我们的社会学里,一般来说,古城是指一个地区的军事中心,古镇是指一个地区的经济中心,古村与老街是指最基层居民的生活中心。因此,古城的建筑往往体现出显著的军事特征,古镇建筑多体现贸易,而古村与老街则充满生活痕迹,老房子不能没有人气炊烟……

如果说中华民族的历史五千年了,那么这五千年都在农耕文明里。村落与老街是我们农耕生活遥远的源头与根据地,至今至少一半中国人还在这种“农村社区”里种地生活,生儿育女,享用着世代相传的文明。在历史上,当城市出现之后,精英文化随之诞生,可是最能体现民众精神本质与气质的民间文化一直活生生地存活于村落与老街里。

在由农耕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中,村落与老街的减少与消亡是正常的;城镇化是农村发展的重要方向与途径,世界也是这样。但不能因此,我们对村落与老街的文明财富就可以不知底数,不留家底,粗率地大破大立,致使文明传统及其传承受到粗暴的伤害。造成这种原因是由于我们的时代悲剧在反复演绎:大到国家,小到一个单位,多数的情况竟然是,有思想的人不决策,决策的人没有思想。有脑子就没位子,有位子就没脑子。

我们应该清楚,传统村落与老街的消失还不仅是灿烂多样的历史创造、文化景观、乡土建筑、农耕时代的物质见证遭遇到泯灭,大量从属于村落的民间文化——民俗也随之灰飞烟灭。

传统村落与老街的建筑无论历史多久,都不同于古建筑;古建筑属于过去时的,属于静态的,凝固的;乡土建筑是现在时的,属于动态的,有人气和炊烟,保持着时代的剪影。所有的建筑内都有人居住和生活,必需不断的修缮乃至更新与新建。所以村落与老街不会是某个时代风格一致的古建筑群,是斑驳而丰富地呈现着它动态的嬗变的历史进程。它的历史不是滞固和平面的,而是活态和立体的;对于这一遗产的确认和保护的标准应该专门制定和自成体系。

传统村落与老街的精神遗产中,不仅包括各类“非遗”,还有大量独特的历史记忆、宗族传衍、俚语方言、乡规民约、民俗风情、生产方式、人生礼仪等等,它们作为一种独自的精神文化内涵,因村落与老街的存在而存在,并使村落与老街的传统厚重鲜活,还是村落与老街中各种非遗不能脱离的“生命土壤”。

古村落与老街形态多样,个性不同,在选址、建材、构造、形制、审美、风习上各不相同。因此,在保护什么和怎么保护方面必需听专家的意见。传统村落与老街保护与发展应制定严格规划,由专家和政府共同研讨和制定,并得到上一级相关部门的认定与批准。传统村落与老街能否保护好的关键之一,要看能否尊重专家和支持专家。只有专家才能真正提供专业意见和科学保障。

近年来,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上通常叫ICH,是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缩写,是大家的一个习惯用法。)以及对民俗的保护成就很大,也有自己文化上、体制上的特点,这些成绩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特别是学界的赞赏。其经验,我们总结起来,很突出的一条就是,政府、学界和民众三方面联手合作。为什么需要这样的合作机制?是因为在中国,如果没有各级政府的主导,没有他们广泛的深入的支持,很多事情很难做。为什么需要学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学术性很强的工作,光有热情不一定能做好,需要对它有研究、有深入的理解,需要客观的阐释它。为什么还需要民众?因为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秉持者、持有人、传承人,他们也是文化得以生存发展的土壤,他们是文化的主体、践行者。所以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

其实,这是新的时代新的精神和理念,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在是一个很热的话题。如果没有文化陶冶人的情操的话,经济再发展,这个社会也是不可持续的。就人类文明进程的来看,人类每一个伟大的文明都有极其丰厚的灿烂的文化创造的文化遗产。一个伟大的民族、一个伟大的文明,仅仅靠GDP比较高是不可能实现的。文化中断了,人类的追寻包括心灵也就中断了,精神世界还是靠文化。

但保护传统村落与老街决不是原封不动。村落进入当代,生产和生活都要现代化;村落与老街的人们有享受现代文明和科技带来的便利与恩惠的当然的权利。村落与老街的保护与发展完全可以做到两全其美。那种认为这两者的矛盾难以解决,非此即彼,正是一脑门子赚钱发财所致。在这方面,希腊、法国、意大利等国家在城市历史街区保护中所采取的一些方法能给我们积极的启示。比如他们在不改变街区历史格局、尺度和建筑外墙的历史真实的前提下,改造内部的使用功能,甚至重新调整内部结构,使历史街区内的生活质量大大提高。民居不是文物性古建,保护方式应该不同,需要研究与尝试。传统村落与老街的保护与发展不但不矛盾,反而可以和谐统一,互为动力。其原则是,尊重历史和创造性地发展,缺一不可。法律和专家的意见、观点是一致的——保护和利用是相辅相成的,利用,不是开发,开发是再创造,对于古村落,就是破坏。黄山市在保护利用古民居的实践中,探索出一条“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实现更好地保护”的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的科学路径,值得关注。

对于村落与老街,它是我们的家,也是一种独特的文化和传统文化传承的土壤。

请阅读这篇短文章,它就像听一首好歌,很简单却流向我们的灵魂深处:他向她求婚时,只说了三个字:相信我。她为他生下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他对她说:辛苦了。女儿出嫁异地那天,他抚着她的肩说:还有我。他接到她病危通知的那天,重复地对她说:我在这。她要走的那一刻,他抓紧她的手轻声说:你等我。这一生,他没对她说过一次“我爱你”,但爱,从未离开过。这是我在合肥的一个村庄的夏天的傍晚乘凉时听到的,其实,像《牛郎织女》、《说岳传》、《杨家将》、《铡美案》等等民间文学都是在老院子、打谷场上传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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